3.1一般零件机械零件加工环境条件 a)在常温下进行加工。 b)室内光照度≥75IX c)噪声≤80dB 3.2冷冲压工作环境: a)在常温下进行加工;并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b)室内光照度,压力机上,上,下模之间的垂直和水平光照度≥75IX。 c)噪声≤90dB。 3.3精密加工的环境条件: a)室内温度位22±5℃。 b)室内光照度≥75IX。 c)室内噪声≤70dB。 d)室内相对释读40∽70%。 4零件机械加工通用技术 4.1棱边: a) 凡零件的棱边,需要保持锐边,必须在设计或工艺图纸中注明,见图1,图2
b)在设计,工艺图纸中未注明要求的,均按表1要求倒角或倒圆,见图3图4,不允许有锐边。 表1 棱边倒角或倒圆值 两相邻边中短边尺寸(a或b) 倒 角 倒 圆 备 注 c C1 R R1 ≤b ≤ax20% ≤bx20% ≤ax20% ≤bx20% >b ≤1。2 C)无论是保持锐边,倒角或倒圆,倒圆,均不允许有新,老毛刺存在。在专用图纸中未规定用放大镜或工具显微镜等工具检查毛刺时,一律目测。 4.2内角倒角及倒圆 在设计文件,工艺图纸中,未注明要求的内角按表2规定。 表2 内角倒角及倒圆 mm a1,a2或b R 或 C 钳,磨削加工 钳,磨削以外加工 ≤3 ≤0。4 ≤0。2 >3∽6 ≤0。5 ≤0.3 >6 ≤0。6 ≤0.35 4.3滚花 a) 滚花前表面粗糙度不高于 b) 未注明的滚花部位尺寸d(见图7)均为滚花前尺寸。 4.4设计文件,工艺图纸中,未注明要求的螺纹件 4.4.1不允许有裂纹。 4.4.2当表面粗糙度不高于 4.4.3损伤 a)在生产或转运过程中产生的凹痕或凹陷,其深度不得超过所在面相应厚度(t)或直径(d1,d2,d3)尺寸的3%,但最大不能超过0。25毫米,凹痕或凹陷面积总和,不得超过所在面面积的5%,且不能影响使用性能(如螺纹拧进,配合,定位等)。 b)在生产或转运过程中,允许有轻微的擦伤或划伤,其深度不得超过所在面相应厚度(t)或直径(d1,d2,d3)尺寸的2%,最大不得超过0。15毫米。 4.4.4烂牙 生产中产生的烂牙,在不影响拧进的条件下,按表3处理(见图10,11)。
表3 烂牙圈数 接触长度L 功能 使用方法 允许烂牙圈数n 连续烂牙 总烂牙 L≤6 p时 不允许 不允许 6p〈L≤10p时 调节 胶固 ≤1/2n ≤1 连接,止动,紧固 胶固 ≤2 连接,止动,紧固 可拆卸 ≤1.5 L〉10p时 调节 胶固 ≤1.5 连接,止动,紧固 胶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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