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火操作一般可分三类:即高温回火,指温度在 A1 线以下至 500 ℃范围内的回火;中温回火,指温度在 250 一 500 ℃范围内的回火;低温回火,指温度在 250 ℃以下的回火。
高温回火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回火索氏体或珠光体为主的组织,以得到良好的综合机械性能 ( 既有较高的硬度、强度,又有较好的塑性、韧性 ) 。所以高温回火常作为调质工序, ( 即淬火加高温回火 ) 此外也可用于不淬火状态下的零件,以消除应力,预防变形的处理,如焊接结构件消除焊接应力的处理。高温回火还作为表面淬火返工处理的中间工序,以消除应力,降低硬度,代替退火工序。高温回火用在正火后,则常常是为了降低硬度、改善切削加工性能。高温回火还可以用来作复杂零件和高合金钢制造的零件在热处理前 ( 包括渗碳等 ) 的预处理工序。
中温回火能保证零件有较高的弹性极限和抗疲劳强度,这时零件的金相组织是回火屈氏体或回火索氏体。根据这种特性,中温回火常用于弹簧、高强度齿轮、锤扦、模具、高车 ( 俗称天车、行车 ) 车轮及其它车轮踏面的热处理。
低温回火所得到的组织是回火马氏体或回火马氏体加回火屈氏体。一般说来,这种回火不降低或少降低硬度,它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消除应力,故对于要求高硬度、高耐磨性的零件如高速齿轮、铀承等零件都采用这种回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