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立式减速机及备件招标(1.22) 所属行业: 机械机电 发布日期: 2007-01-22 标讯内容:
投标截止日期2007-2-2 一、 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将空格处填写完整。 2、投标文件必须以A4纸型、Word形式上传。 3、若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请在投标文件中做特殊说 明,否则认为完全响应标书要求。 4、投标方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及联系电话。 二、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金额合计 税率 生产厂家 1 立式减速机 XLDY-6 台 1 17% 2 行星摆线减速机 BW-8 台 1 17% 山东淄博减速机厂 3 Ⅰ轴 ZSC400 件 2 17% 4. Ⅱ轴 ZSC-400 件 2 17% 5 Ⅳ轴 ZSC-400 件 2 17% 6 轴 XW1.5-3 件 4 17% 无税金额合计 含税金额合计 技术参数:1.立式减速机。1).速比1:29 2)配备功率:11KW-4. 2.行星摆线减速机..1).速比1:35 2)输出转速41转/分
严 重 声 明 各供应商: 近期,我公司在招标采购中发现有个别供应商为了中标,恶意压低价格,而降低所供供物资的产品质量,提供了假冒伪劣物资,致使我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威胁,为杜绝此类事情的再度发生,我公司特严重声明: 1、投标书中的报价为招标清单中所有物资的真实报价,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2、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原生产厂家的全新产品,所供物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部颁标准,严禁提供假冒伪劣物资。 3、在规定的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供物资由于制造或材料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损失负责。 4、在供货期间,供应商如果提供假冒伪劣物资或所供物资达不到规定的使用周期,发现一次,我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提示供应商进行整改,将所供有质量问题的物资换为合格物资,并按有质量问题物资价值的20%进行罚款,罚款直接从货中中扣除。 5、发现第二次质量反馈,我公司将提出书面严重警告,提示供应商进行整改,将所供有质量问题的物资换为合格物资,并按有质量问题物资价值的50%进行罚款,罚款直接从货中中扣除,三个月内不予付款。 6、发现第三次质量反馈,我公司按有质量问题物资价值的2倍进行罚款,罚款直接从货中中扣除,清除供应商队伍,并且三年内不予付款。 三、合同条款: 1、 合同中单价为含税、含运费到化纤仓库价格(以人民币结算) 2、 执行技术标准: 3、 提出异议期限:货到需方现场一个月内。 4、 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在需方安装正常使用后一年。 5、 运输、包装方式及费用承担:采用以保证设备完好的包装、运输方式,费用由供方负担。 6、 交货期: 7、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分期分批付款90%,余10%为质保金,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8、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8、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到市人民法院讼。 9、 其它约定事项:货到需方后若验收不合格,供方则无条件给予更换,若因此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供方负有违约赔偿责任。
负责人:路扬 电话:010-81109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