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财政部联合制定的高效节能电动机推广的优惠税政策已上报国务院,有望于明年实施。”在11月8日举办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节能标准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官员、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终端能效项目中方首席技术顾问李玉琦透露。
“目前第三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已进入发改委与质检总局会签阶段,预计明年上半年发布。进入目录的产品推广有望获得优惠税政策扶持,‘十一五’期间,国家或将补贴几十亿元用于高效节能电机产品的推广。”李玉琦建议,相关企业应早做准备。
高效节能电机推广有法可依
去年年底修订完毕并发布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06)》 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但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国内企业知之者寥寥。
以节能电机产品出口为主的河北电机厂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因对这一新标准的实施心里没底,颇显焦虑:“我们应该如何进行申请和备案,具体细节都还不清楚。”
这位企业负责人的焦虑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近日刚修订并通过的《节能法》为该标准的实施提供了法律支撑,企业急于回归国内市场分羹;二是即将发布的第三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涵盖五类产品,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是其中之一,并有望获得税收优惠政策扶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06)》是在《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8613-2002)》的基础上修订的。两个标准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但此前的实施效果并不如意。
很多小型电机企业负责人表示,虽然国内市场潜力很大,但由于法律规范不够明确,加上用户企业节能意识不强,电机企业只能另辟出口路径。
“由于高效节能电机比普通电动机成本高20%以上,目前国内市场占有率很低,以至于虽然国内很多企业能生产符合欧盟标准、美国标准的中小型电机,但95%以上的产品都出口。”李玉琦对高效节能电机产品的现状表示遗憾。
作为新标准的第一起草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标准化研究所高级工程师赵跃进表示,此前,国家法律规范不明确是节能产品推广难的重要因素。
令国内电机企业欣慰的是,我国新修订的《节能法》对节能产品的标识管理制度及标准的实施同样做出了明确规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王若虹介绍:“新版《节能法》对标准尤为重视,有4个条款专门针对标准制定,27个条款内容涉及标准。”
其中,新版《节能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
也就是说,新版《节能法》将能效标准作为企业生产与进、出口的门槛,为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做出强制性的规范。赵跃进认为,新《节能法》将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这将为高效节能电机能效标准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为该系列产品国内市场的推广与普及提供强力保障。
新标准“两增加五删除”
赵跃进就新标准的修订内容给予诠释:“新标准增加能效等级和目标能效限定值;增加电动机在75%额定输出功率下的效率要求;删除对杂散损耗的要求;删除节能评价值的测定;删除电动机效率和功率因数的测定;删除负载杂散损耗的测定;删除负载杂散损耗计算格式。”
“目标能效限定值”将在本标准实施之日4年后开始实施,即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此,赵跃进认为,新标准的实施虽然提高了电机产品国内市场的准入门槛,同时也给相关企业留有很充分的准备时间。
为了配合标准的实施,《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初稿已完成,目前正处于发改委与国家质检总局会签中。实施细则发布后,相关企业现存“关于如何申请与备案”等问题将迎刃而解。
李玉琦表示,通过修订电机系统能效标准,提高电机产品市场准入门槛,对提升我国电机制造业的整体水平,以及提升电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有效应对国际技术壁垒等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