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失效的形式与判据
3.1重载齿轮的分类
重载齿轮的分类及说明见表1。
表1
重载齿轮分类 |
说明 |
代号 |
类别 |
Ⅰ |
一般设备 |
齿轮失效仅引起单台设备停产。如开式传动齿轮,矿山破碎机齿轮等 |
Ⅱ |
重要设备 |
齿轮失效引起机组、生产线或全厂停产、设备损坏。如球磨、烧结、
冶金、化工、轻工机械齿轮等 |
Ⅲ |
高安全要求设备 |
齿轮失效引起设备、人身事故。如起重设备、载入电梯齿轮等 |
3.2齿面
3.2.1磨损的形式
正常磨损 齿面在啮合传动中不可避免的缓慢磨损。
不正常磨损 包括磨粒磨损(见图1);过渡磨损(见图2);腐蚀磨损(见图3)等。
a磨粒磨损
A-A为节线区
由于外部硬颗粒落入啮合齿面,导致齿面呈均匀的磨损条痕
图1
3.2.2磨损失效的判据
a.无论何种磨损,或数中磨损同时出的磨损,其齿根两侧磨损量之和△S(mm)与齿轮模数mn(mm)的百分比值M(M=△S/mn)达到或超过表2所列指标,则该齿轮应被判为失效。
表2
重载齿轮分类 |
M |
|
v<10m/s |
v≥10~20m/s |
Ⅰ |
40 |
30 |
Ⅱ |
30 |
20 |
Ⅲ |
15 |
10 |
b.按GB3480中轮齿弯曲强度计算方法及实测的磨损后齿轮的各项参数,计算齿轮磨损后的弯曲强度,若
SF′<[SFmin]…………………………(1)
该轮齿应被判为失效。
式中:SF′——磨损后轮齿弯曲强度计算安全系数;
[SFmin]——本标准规定的判别齿轮夫效的最小齿根弯曲强度安全系数,见表3。
表3
重载齿轮分类 |
Ⅰ |
Ⅱ |
Ⅲ |
[SFmin] |
1 |
1.2 |
1.4 |
a、b两种判别方法等效,优先采用a法。
3.3齿面点蚀失效
3.3.1点蚀的形式
初期点蚀 负荷运转初期出现的点蚀,经跑合后点蚀可收敛,不再呈线性发展。
扩展性点蚀 齿轮接触应力始终超过接触疲劳极限,点蚀不断扩展,磨损加剧,振动和噪声增大,最后导致齿轮换效(见图4)。
3.3.2点蚀失效的判据
a.齿面点蚀面积与轮齿工作齿面面积的比率α,20%以上点蚀的坑最大尺寸与模数值的比率β,20%以上的点蚀坑的最大浓度与模数值的比率γ,第Ⅰ类重载齿轮点蚀达到或超过表4中两组指标的任一组,第Ⅱ、Ⅲ类重载齿轮点蚀达到或超过表4中的各自一组指标,该齿轮被判为失效。
表4
重载齿轮分类 |
α |
β |
γ |
v<10m/s |
v≥10~20m/s |
Ⅰ |
55 |
20 |
30 |
20 |
40 |
40 |
35 |
30 |
Ⅱ |
50 |
30 |
25 |
20 |
Ⅲ |
50 |
20 |
15 |
10 |
注:①点蚀坑深度包括微裂浓度和齿面磨损厚度。
②当点蚀坑深达到表中值,其他指标尚未达到表中值,应建立该齿轮的档案,跟踪观测。
③点蚀面积的测量仿照GB10095测量齿面接触斑点的方法进行。
b.根据实测齿面未点蚀的当量齿宽b′按下列简化式计算齿面接触应力σH:
式中:dw1——小齿轮节圆直径,mm;
T1——小齿轮轴输入工作转矩,N·mm;
i——传动比,i=大齿轮齿数z2/小齿轮齿数z1;
b′——实测未点蚀的当量齿宽,mm。
式中:a——齿面点蚀面积与工作齿面面积的比率;
S——轮齿工作齿面面积,mm2;
h——轮齿工作齿高,mm;
当σH>[σH]时,该齿轮应被判为失效。
[σH]——齿面许用接触应力,N/mm2
[σH]=2×HB N/mm2…………………………(4)
或[σH]=18×HRC N/mm2…………………………(5)
式中:HB——调质齿轮的齿面实测布氏硬度;
HRC——硬化齿轮的齿面实测洛低硬度。
a、 b两种判别方法一判定为失效,则该齿轮应被判为失效。
3.4齿面剥落失效
3.4.1剥落的形式
剥落是指齿面上的材料成片剥离的一种轮齿损伤。剥落坑的形状不规则,一般较为浅平,而且比点蚀坑大(见图5)。
3.4.2齿面剥落失效的判据
与齿面点蚀失效的判据相同。
3.5齿面胶合失效
3.5.1胶合的形式
胶合是相啮合齿面的金属,在一定压力下直接接触发生粘着,同时随着齿面的相对运动,使金属从齿面上撕落而引起的一种严重粘着磨损现象(见图6)。
3.5.2胶合失效的判据
齿面胶合面积与工作齿面面积的比率ω及胶合沟痕的深度与模数的比率δ,达到或超过表5规定的指标,则该齿轮应被判为失效。
表5
重载齿轮分类 |
v<10m/s |
v≥10~20m/s |
|
ω |
δ |
ω |
δ |
Ⅰ、Ⅱ |
30 |
15 |
20 |
10 |
Ⅲ |
20 |
10 |
3.6轮齿塑变失效
3.6.1塑变的形式
热塑变 润滑不良,轮齿工作温度过高,部分齿或全齿塑性变形(见图7)。
压陷 由于坚硬异物进入啮合或偏载,工作齿面出现局部凹陷,非工作齿面凸起(见图8)。
3.6.2轮齿塑变失效的判据
轮齿塑变千百万齿面的峰或谷比理论齿形高于或低于该齿轮模数的20%,该齿轮应被判为失效。
3.7轮齿折断、裂纹失效
3.7.1折断、裂纹的形式
过载折断、裂纹 齿轮承受严重过载、冲击或异物进入啮合而引起瞬时折断、裂纹(见图9)。
偏载折断、裂纹 偏载引起局部过载,其折断、裂纹主要是折角(见角10)。
疲劳折断、裂纹 循环应力超过齿轮弯曲疲劳极限,一般在齿根的受拉侧应力集中处出现裂纹,不断扩展导致轮齿折断或裂纹(见图11)。
此外,还有严重磨损、点蚀、剥落、胶合及制造缺陷等引起的与齿根圆角截面无关的随机断齿(见图12)。
3.7.2折断、裂纹失效的判据
轮齿折断或裂纹达到或超过表6中所列指标之一,该齿轮应被判为失效。
表6
重载齿轮分类 |
折断 |
裂纹 |
Ⅰ、Ⅱ |
≥齿宽的1/4 |
≥齿宽的1/6 |
Ⅲ |
≥齿宽的1/5 |
≥齿宽的1/5 |
注:Ⅰ、Ⅱ类斜齿、双斜齿齿轮轮齿折断或裂纹发生在齿高中线以上,折断指标可增为≥齿宽的1/3、裂纹可增为≥齿宽的1/4。轮齿的裂纹部分应设法除掉,制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