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重载齿轮传动噪声和振动的监测
(参考件)
A1齿轮任一种形式的损伤,均引起传动噪声和振动的变化,齿轮传动噪声和振动的剧增是齿轮严重损伤的表征。
A2重载齿轮不论何种形式的损伤,如果其传动的功噪比Nd小于启用时功噪比10dB时,应检查齿轮的损伤,并按相应的失效判据,判定齿轮失效与否。
式中:P——齿轮副传递功率,W;
N——齿轮副传动的噪声声功率。
式中:N0——基准志功率,N0=10-12,W;
LPA——齿轮副传动的声功率级,dB (A),按GB6404测量。
A3不论何种形式的损伤,测定齿轮箱体的振动速度(速度评价值)vR值达到或超过启用时测量的vR值的1.6倍时,应检查齿轮的损伤,并按相应的失效判据,判定齿轮失效与否。
质量等级 |
说明 |
A |
海军舰船的齿轮装置等 |
B |
高速(>3600r/min)齿轮装置 |
C |
工业、商船的齿轮装置等 |
D |
低速球磨机的齿轮装置等 |
E |
重载齿轮失效判据 |
附录B
重载齿轮失效的检查方法
B1本检测方法适用现场在用、或已用出现损伤的重载齿轮,以采取无损宏观检测方法为主。在必要时和有条件时,采取金相、显微分析检测方法。
B2检测的轮齿应是损伤最严重轮齿,而且有一个轮齿的损伤检测结果达到失效指标,即可做为判定失效的充分判据。
B3轮齿磨损的测量
B3.1采用精度0.02mm以上的齿厚游标卡尺,以齿顶定位,测量齿根磨损的厚度S、磨损后的厚度S′及高度h′,见图B1。磨损量ΔS按式(B1)计算:
△S=S-S′ mm…………………………………………(B1)
采用样板测量ρf′。
B3.2采用精度0.02mm以上的游标卡尺,从齿轮端测量S、S′、h′,见图B2。
△S=S-S′ mm…………………………………………(B2)
B3.3按测量不同齿高的厚度,描绘磨损后的齿形。
B4轮齿点蚀、剥落、胶合擦伤、烧伤面积和深度的检测
B4.1面积的测量
B4.1.1用复膜法或照相将齿面损伤状况取下,在轮廓投影仪或放大镜下计量损伤面积。
B4.1.2直接在齿面上用游标卡尺或直尺测量损伤面积。
B4.2深度的测量
一般用深度游标卡尺直接测量。当点蚀或剥落坑底有微裂或溃碎不能直接测量到坑底实际深度时,可用刮刀或手电钻平顶钻头清除溃碎和微裂层后,再用浓度游标卡尺直接测量深度。当有点蚀又有磨损时,点蚀坑深度应加上磨损量。
B5齿轮塑变的测量
测量离齿顶不同高度的齿厚,描绘出塑变后的齿形,并与理论齿形对比,以确定塑变的大小。测量的方法、工具与测量轮齿磨损相同。
B6噪声声功率的测定按GB6404进行。
B7振动位移峰-峰值与振动速度值的测定按GB8543进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洛阳矿山机械厂、重载齿轮失效分析与预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王培缏、庞均、杨光壁、何晓舟、朝歌平、徐鸿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