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将继续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降低部分税目的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由9.9%降到9.8%;其中工业品平均税率为9.85%。在这次调整的55个机械产品中,涉及工程机械的仅有441千瓦以上柴油机和55吨以上汽车起重机底盘(由15%降到8%),影响有限且有利。现行的工程机械进口税率在3%—15%之间,绝大多数产品在5%—10%范围,进口冲击的危险很小。
另外,2007年1月22日,财政部修订了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3月1日起执行。其中增加了挖掘装载机、旋挖钻机等15种工程机械产品;提高了压路机、平地机等23种产品的技术规格门槛。这将有利于国内企业的公平竞争。
关于出口退税,由于国家目前把减少贸易顺差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准备调低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为此,财政部、商务部多次征求协会意见,我们认为工程机械的出口刚刚有些发展,在多年逆差后2006年才实现顺差,但出口总量仍很小,而且多数属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所以原则上不同意减免出口退税,协会书面意见是62个税号不变,7个税号增加,在这里特别明确一下。但是减少顺差是国家的大政策,企业还应有所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