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第四届中国国际流体机械展览会(IFMC)
参展指南
流体机械制造业的“奥运会”
◆四届盛会展望
展会名称:2008第四届中国国际流体机械展览会(IFMC)
专业版块:中国国际泵业博览会
中国国际风机和压缩机博览会
第二届中国国际阀门博览会
中国国际气体分离设备与气体净化设备博览会
中国国际过滤、分离、干燥设备与技术博览会
展出规模:30000平方米
展出地点: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展会时间:2008年10月26日~30日
主办单位: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CGMA)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泵业分会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风机分会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压缩机分会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阀门分会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气体分离设备分会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气体净化设备分会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分离机械分会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真空设备分会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干燥设备分会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减变速机分会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溶解乙炔设备分会
支持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支持媒体:《通用机械》、《水泵技术》、《风机技术》、《压缩机技术》、《压缩机》、《深冷技术》、《真空》、《流体机械》、《中国机电工业》、《中国石油和化工》杂志;中国工业报、中国石化报、中国冶金报、中国矿业报、中国建设报、机电商报;《中国通用机械》、《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年鉴》、《中国机械工业年鉴》、《泵》、《风机工业通讯》、《压缩机通讯》、《阀协通讯》、《气体分离》、《真空通讯》、《减变速机》刊物;中国通用机械网(www.cgmia.org.cn)、中国风机网(www.chinafan.org)、中国压缩机网(www.compressor.cn)。
精英汇集:预计国内外展商600余家。
论坛及技术交流:主题论坛——第三届中国国际风机/压缩机发展论坛
第二届中国国际阀门发展论坛
中国国际泵业发展论坛
中国国际大型空分装置技术发展论坛
其它专项技术交流和行业活动
众多企业专题技术交流活动
本届展览会将评选金奖和银奖参展产品。
◆前三届回顾
“中国国际流体机械展览会”由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于2001年首创。经过三届的培育、发展,已成为中国境内流体机械最专业化、规模最大、水平最高、商业效果最好的国际展览会,是真正的流体机械奥运会—行业的精英大会。
规模空前:“第三届中国国际流机械展览会”于2006年11月20~22日在北京展览馆举办并获得极大成功,展出面积达到创记录的26000平方米,400余家国内外精英企业展出了当今流体机械最先进的产品和技术。
水平一流:国内流体机械制造业重点骨干企业悉数参展。四十多家国际知名企业或其在中国的独资和合资企业纷纷参展,如:美国通用电气集团(GE)、泰科、耐莱斯、沃茨、克瑞、苏伯格及铁姆肯等公司;日本荏原、日立、OKM、光洋产业、耀希达凯、泰雅、大金等知名企业和日本阀门协会;德国西门子、KSB、林德、里瓦、海密梯克及博格曼等公司;瑞士苏尔寿公司;法国液空、风力嘉等公司;韩国三星和三信等公司;意大利帕拉帝索和DOTT等公司;西班牙艾格尔公司等。
商业效果显著:每届展会均有用户、设计院和工程公司、贸易公司及制造业的业界代表纷纷前来参观、洽谈业务,据统计,第三届达5万人次。
高水平主题国际论坛:展览会期间举办了具有国际水平的第二届中国国际风机/压缩机发展论坛、首届中国国际阀门发展论坛、国际大型空分装置技术交流会。论坛和交流会上,报告专业化强、水平高,参加人员层次高、范围广,在业界引起热烈凡响。
宣传广泛而权威:国内流体机械领域的权威专业媒体基本都是本展览会的支持媒体,对展览会的盛况及重点参展企业作了广泛的宣传。
◆权威主办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CGMA)是流体机械等通用机械制造业在中国唯一的最权威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拥有境内会员2000余家,代表了中国通用机械制造业的主体。下设有泵业分会、风机分会、压缩机分会、阀门分会、气体分离设备分会、气体净化设备分会、真空设备分会、分离机械分会、干燥设备分会、减变速机分会和溶解乙炔设备分会十一个;总部设有综合部、国际合作与展览部、规划与市场部、信息部、科技与标准部,随时为国内外业界提供周到服务。
郑重提示:自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2001年创办“中国国际流体机械展览会”并成为知名品牌之后,各地陆续冒出许多的“流体机械展览会”。一些“流体机械展览会”没举办过前几届,一举办就号称举办第五、六、七届,甚至第八届,混淆视听;有的“流体机械展览会”花钱买个主办单位牌子蒙骗参展企业;有的展览公司用“流体机械展览会”之名与多个其它名称拼凑成小规模低水平的大杂烩展览会,却自吹“旗舰展”、“最大展”。在此,敬请广大制造企业和用户等单注意。
商机“无限”
◆广阔市场
中国已进入“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发展阶段,“十一五”后期及至2020年,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将为流体机械制造业提供广阔的市场。
石油化工:在未来10年中,我国要新建和改扩建31座千万吨级大型炼油装置;要新建和改造30余套百万吨级乙烯装置;要新建十几套60-100万吨/年的PTA装置。
风机、压缩机、泵、阀门等流体机械及大型空分设备、分离设备是大型石油化工的关键设备,占设备总投资的50%以上。
煤化工:我国煤碳储量相对丰富,煤制油以及煤制甲醇、二甲醚等燃油替代品等煤化工可能成为未来若干年的新兴产业。煤化工的特殊性(高温、高压、腐蚀及固体颗粒磨损)对流程设备(煤液化用离心泵、容积泵、特种阀门、大型油煤浆均化搅拌器、大推力往复压缩机和大型离心式压缩机等)提出了许多苛刻要求。值得流体机械制造企业密切关注。
电力工业:2006年我国电力工业装机达6亿千瓦。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预计2010年装机将超过8亿千瓦,2020年将超过10亿千瓦。新建60万千瓦超临界、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以及“上大压小”电力政策的鼓励,火电机组仍将是大型送引风机、锅炉给水泵、循环水泵和高温高压阀门等流体机械的重要用户。
新型高效、低排放是发电设备发展的主流,除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外,核电、水电、风电也将成为装备制造业应对的重点。我国采取积极发展核电的政策,每年至少要新建2-3套百万千瓦核电机组。每套核电机组需要核级要求阀门6000多台、核级泵800多台。
冶金工业:我国钢铁产量预计2010年达4亿吨,2020年达5亿吨。钢铁工业现代化的重要标电是大型化和实现绿色制造。冶金需要配套的通用设备包括:空分设备、大型轴流风机、泵、阀和各种齿轮箱等。
输油、输气管线:天然气是洁净能源,但目前在我国能源结构中仅占3.4%,计划到2010年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中占到8%。“西气东输”的扩容工程、陕京二线工程已经开始建设,“川气东送”工程也已启动。浙江、福建、广东要建设大型液化天然气登陆站。未来输油、输气工程项目大约需要100多台输气管线压缩机、300多台大型输油泵、2万多只大口径管线球阀等。
2008年在北京举办“第四届中国国际流体机械展览会”正是抓住机遇,让我们的企业面向中国的工业化建设,充分展示自己。
◆奥运商机
2008年8~9月间在北京将举办举世瞩目的第29届奥运会。现代奥运会已不仅仅是体育盛事,是集体育竞技及政治、经济、文化、旅游等为一体的综合盛会。特别是“后奥运”的经济、文化、旅游将会给“第四届中国国际流体机械展览会”增添更大商机。
◆政治、经济中心
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国民经济各领域在北京均设有管理部门及大型工程和贸易公司、设计院所等,所以可以辐射全国市场。北京是著名的国际大都市,所以同样具有扩散国际市场的强大功能。北京也具有雄厚的工业基础,所以也是流体机械的重要市场。
◆金秋十月
10月是北京最迷人的季节。适宜的气候、优美的环境将会为“第四届中国国际流体机械展览会”的参加者提供舒心的享受。
抓住机遇
◆四届展会安排
时间安排:2008年10月26、27日布展
28、29日全天,30日上午展出
30日下午撤展
展品范围:
泵、风机、压缩机、阀门、气体分离及液化设备、气体净化设备、过滤与分离机械、真空设备等流体机械专业产品和技术;干燥设备与技术;减变速机、轴承、密封、电器、仪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等相关配套产品与技术;成套技术装备;试验、检测设备与技术。
展位收费标准(含定金):
一、室内标准展位:规格3米×3米=9平方米。标准展位配置:照明、展架搭建、参展单位楣板制作和安装、两把椅子、一张桌子、一个220V电源插座。
1、会员单位:每个标准展位6000元人民币。
2、非会员单位:
(1)内资企业:每个标准展位6800元人民币。
(2)合资企业(外方控股):每个标准展位10000元人民币。
(3)外商独资企业:每个标准展位12000元人民币。
二、室内净地:最低起租面积27平方米,由参展商自行负责布展(以下费用不含展览馆收取的特装管理费等)。
1、会员单位:每平方米600元人民币。
2、非会员单位:
(1)内资企业:每平方米680元人民币。
(2)合资企业(外方控股):每平方米1000元人民币。
(3)外商独资企业:每平方米1200元人民币。
三、室外净地:最低起租面积36平方米,由参展商自行负责布展,每平方米280元人民币(不含展览馆收取的特装管理费等)。
以上为国内展区收费标准。若要进入国际展区出展,其收费参照国际展区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展览馆的有关规定,在国内展区的外资企业(合资、独资等)展位楣板单位名称标识等不得有外国国名。否则,按国际展区收费。
报名参展:
1、定金:标准展位2000元人民币;室内净地6000元人民币。
2、申请参加展览会的单位,请按要求填写附表一《参展申请表》和附表二《展览会会刊文字稿(中英文)申请表》(限200字),加盖公章后和定金一并寄汇到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
3、申请得到确认后,请及时将展位费付给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
4、楣板由主办方统一负责制作、安装,各参展单位须及时提供准确的中英文单位名称。
5、主办方负责安排接待参展单位工作人员,食宿费用自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展览会广告宣传:
本届展览会会刊广告、门票广告、现场广告指定由教科农国际传媒广告(北京)有限公司负责。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7号1号楼1501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615602/88613983 传真:010-88615008
联系人:韩冰、刘晓鸽、陈明 电子信箱:eas@vip.sina.com
举办技术交流:
展览会期间将组织进行国内外专题技术交流和研讨活动。申请做技术交流的单位,请填写附表三《展览会技术交流申请表》,加盖公章后和场馆、设备租用费一并寄汇到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场馆、设备租用费标准详见附表四《技术交流场馆费用标准》。
展品运输及布展、撤展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时间要求及其它:
1、凡报名参展的单位最迟于2008年5月底之前将附表一《参展申请表》和附表二《展览会会刊文字稿(中英文)申请表》寄送到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或各对口行业分会。定金最迟于2008年5月底之前汇到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
2、展位安排:原则按报名的展位大小及交费先后安排展位。
3、各项参展费用最迟于2008年6月底之前向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付清。主办单位届时将《参展手册》寄给参展商,以便参展单位做好各项参展准备工作。
账 户: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
开户行:北京银行复兴支行
账 号:9001201110003-25
◆请联系我们
“2008第四届中国国际流体机械展览会(IFMC)”组委会设在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座)2单元502室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393520/1/2/3/4/5/6/7 转809、810、811
传真:010-88393529
联系人:李勇 王克勤 杨洁
E-mail:ifmcexpo@yahoo.com.cn
cgmaexpo@yahoo.com.cn
各行业分会
·泵业分会:
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 邮编:110141
电话:024-25820204/25801158/25801157 传真:024-25801157
·风机分会:
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 邮编:110141
电话:024-25801590/25801591 传真:024-25801160
·压缩机分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栋)2单元503室
电话:010-88393520/1/2/3/4/5/6/7转830、831、832、833
传真:010-88393520/1/2/3/4/5/6/7转830 邮编:100044
·阀门分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栋)2单元503室
电话:010-88393520/1/2/3/4/5/6/27转825、826、827、828、829
传真:010-88393558 邮编:100044
·气体分离设备分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栋)2单元503室
电话:010-88393520/1/2/3/4/5/6/7转837、838、839
传真:010-88393520/1/2/3/4/5/6/7转839 邮编:100044
·气体净化设备分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天湖路29号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邮编:230088
电话:0551-5335403 5335747
传真:0511-5312734
·分离机械分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 邮编:230031
电话:0551-5335781 8335509
传真:0551-5315942
·真空设备分会: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莲花街北里1号 邮编:110042
电话:024-24150096 传真:024-24150096
·干燥设备分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栋)2单元503室
电话:010-88393520/1/2/3/4/5/6/7转836
传真:010-88393529 邮编:100044
·减变速机分会: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程林庄路8号 邮编:300160
电话:022-24325185 传真:022-24328568
·溶解乙炔设备分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栋)2单元503室
电话:010-88393520/1/2/3/4/5/6/7转837、838、839
传真:010-88393520/1/2/3/4/5/6/7转839 邮编:100044
“精英大会,迎接精英参加!”
附表一:《参展申请表》
附表二:《展览会会刊文字稿(中英文)申请表》
附表三:《展览会技术交流申请表》 附表四:《技术交流场馆费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