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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组织工作条例》修改说明(讨论稿)
一、为了与分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的区别,中通协理事长、副理事长改名为会长、副会长。
二、第三条 关于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管理
1、一、改为“为更加专业化为行业、企业及政府服务,本协会已设立下列行业分会:”;根据国家民政部的批复,分会名称:泵删掉“行”字,其他删掉“行业”二字,即由“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泵行业分会、风机行业分会……”改为“泵业分会、风机分会、……”。增加“气体净化设备分会、溶解乙炔设备分会”。
2、四、1、删掉“理事长候选……方案经”,加“报”。
3、五、1、最后的“选举产生”改为“通过”。
4、五、2、“提名,”后改为“行业分会理事长同意并报本协会秘书处核准后,提交行业分会理事会通过。”。
二00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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