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08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董事会表决,关联股东洛阳轴承研究所将在股东大会上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因此,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该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对该交易,我们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07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07年度,公司能严格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和考核激励制度,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7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独立董事:卢秉恒 徐枞巍 张趫凡 周守华 2008年0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