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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周建雄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强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芳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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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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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元) |
4,189,777,314 |
3,610,459,549 |
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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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131,752,059 |
1,126,913,192 |
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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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4.82 |
4.80 |
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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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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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2,094,748 |
3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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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48 |
3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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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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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
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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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838,867 |
4,838,867 |
-74.26 |
-1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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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2 |
0.02 |
-75.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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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2 |
0.02 |
-75.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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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2 |
0.02 |
-75.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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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43 |
0.43 |
减少1.26个百分点 |
减少0.08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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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50 |
0.50 |
减少1.19个百分点 |
减少0.01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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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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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056,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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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影响 |
264,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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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92,605 |
注:“调整后”是指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要求,对有关报表项目复核后进行的调整。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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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3,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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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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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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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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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 |
7,45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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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02,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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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银保分红 |
5,075,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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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 |
4,392,417 |
人民币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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宬隆控股有限公司 |
3,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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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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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坚艺 |
2,8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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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
2,766,279 |
人民币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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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彩霞 |
2,718,633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评估公允价值1元/股的价格,受让原弘产出让的1%的股权,受让金额为人民币310万元,于2008年1月31日公司完成此收购,占湘电风能股份比例增加到51%,对湘电风能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并于2008年2月1日起合并其报表,故引起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有不同幅度变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8年2月28日,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之合营公司湖南湘电风能有限公司与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签订了福清嘉儒风电场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合同,其中风力发电整机设备共24 台,合同总额约为3.4亿元。合同规定,2009年3月全部交货完毕。
2、2008年2月24日,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国测诺德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1.5MW风力发电机组双馈发电机供货合同,合同总额约为1.1亿元。合同规定,2009年年底前全部交货完毕。
3、2008年3月19日,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之之合营公司湖南湘电风能有限公司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签订了内蒙古大唐国际察右旗红牧风场一期工程2MW直驱式永磁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合同,合同总额约为3.07亿元。合同规定,2009年5月全部交货完毕。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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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特殊承诺 |
承诺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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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
湘电集团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承诺期满后18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在36个月不超过10%,且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出售价格必须不低于既定的最低出售价格5.97元/股。 |
股票未发生交易或转让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建雄
200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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