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2008-07-23 至 2008-07-26
展出地点: 兰州·甘肃省博物馆展览中心
展馆名称: 兰州·甘肃省博物馆展览中心
主办单位: 甘肃省经济委员会 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 甘肃省机械科学研究院 甘肃省机械工程学会 陕西焦点展览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兰州)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简称“兰州制博会”)由甘肃省经济委员会和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主办,甘肃省机械科学研究院、甘肃省机械工程学会与陕西焦点展览贸易有限公司共同承办,每年定期在兰州举行。“兰州制博会”由政府主导、政企联办,以政府搭建的论坛平台为载体。是甘肃省唯一一个以国内市场为主,以装备制造业上下游技术及产品为核心的贸易平台和交流平台。是装备制造业展示先进技术,寻求合作交流,开拓中国西部市场的重要纽带和桥梁。
“兰州制博会”得到了省政府的大力支持,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浩为本届“兰州制博会”题词:“振兴装备制造业,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会长于珍,原中国机械工业部部长、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荣誉理事长何光远,原中国机械工业部副部长、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荣誉理事长陆燕荪,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宋天虎等亦为本届博览会题词。省委常委、副省长杨志明亲自出席博览会博览会开幕式并致辞。
“兰州制博会”在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装备制造业企业的积极参与下,中国(兰州)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自2006年开始举办第一届以来,至今已经连续举办了二届,取得了圆满成功。两届展会展出面积累计16000多平方米,展位600余个,参展企业400家次,参观观众30000人次,成交额为4亿多元人民币。
第三届“兰州制博会”将于2008年7月在兰州举行,同期举行“2008年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年会”。博览会规模和影响力将更加突出,我们深信本届博览会必将能够为各参展商充分展示企业品牌形象,推广优势产品和工艺,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产品影响力;及为前来参观的各采购商、代理商及行业人士提供最新的行业咨讯,选购理想设备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博览会将推进西北地区装备制造业信息化、工业化、现代化、市场化进程,加快西北地区装备制造业发展步伐,给装备制造企业提供更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通过博览会把握市场动态,提升企业竞争力,寻求合作发展机会,为企业之间搭建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平台,进行招商和技术引进。并通过本次博览会来带动西北地区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全面提升西北地区装备制造企业的整体水平。为推动我国西北地区装备制造业的调整改造和全面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我们真诚邀请您参加2008年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年会暨第三届中国(兰州)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
【博览会时间】
报到时间:2008年7月20-21日 共二天
布展时间:2008年7月20-22日 共三天
开幕式时间:2008年7月23日 上午9:30时
展览时间:2008年7月23-25日 共三天
撤展时间:2008年7月26日 全天
【博览会地点】
甘肃省博物馆(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3号)
【博览会主要活动】
1、博览会开幕式 2、2008年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年会 3、装备制造业发展论坛
4、展品展览展示与交易 5、项目推介活动 6、新技术展示活动
7、举办中国兰州国际装备制造企业CEO论坛
8、举办中国兰州装备制造业基地发展研讨会
9、举办博览会的闭幕式暨新闻发布会
【如果您是下列产品的供应商,请即预定展位】
1、工业控制自动化及仪器仪表专题区 2、精密加工机械暨机床、工模具、塑料机械专题区
3、表面处理技术设备专题区 4、阀门、泵、压缩机、密封、管道及流体设备专题区 5、焊接、切割技术设备专题区 6、动力传动及控制技术设备专题区 7、分析仪器与实验室技术装备专题区
8、农业机械技术与设备专题区 9、无损检测、理化检验、材料测试及环境实验箱专题区 10、电力电工、风力发电技术及设备专题区
【服务项目】
1、登录《展览会会刊》 6、展览会纪念品(交会务费)
2、发放参观券 7、宣传报到展览会定向组织观众
3、提供预先注册参展商参展证 8、会后观众统计分析
4、24小时展场保卫 9、标准展台搭建及拆散 5、定期展场清洁 10、标准展台标准用电(10A,220V)
【参展费用 】室内标准展位(3m×3m):一层5000元/个 二层:4500元/个 三层:3800元/个
室外内标准展位(3m×3m):4800元/个
室内光地(36m2起租):550元/平方米 室外光地(36m2起租):450元/平方米
展位配置:
标准展位:提供带有公司名称中文楣板、三面展板、两盏射灯、一个插座、一张咨询桌、两把折叠椅、每日清洁服务
光地:不提供任何配置,由参展商自行布置、装修,须按照展馆相关规定缴纳特装施工管理费。费用标准为人民币10元/平方米。
技术交流会/新产品发布会 价格3000元/场/1小时,包括场地费、相关设备租赁费用等;
【会刊与展场广告】
会刊——将帮助客户在展会后找到您!广告菲林有展商自行设计,净尺寸为宽130MM×高210MM
广告版位 封面 封底 封二/封三 扉页 彩色内页 彩色跨版 黑白内页
价格(人民币) 8800 7800 6800 5800 3000 5000 1500
礼品袋:5000元/800个 参观券:10000元/40000张 彩虹门:3000元/个/展期
汽球带条幅:3000元/个 技术讲座:3000元/小时 条幅:1000元/个/展期
【大会宣传推广方案】
1、媒体广告:组织单位与业内人士媒体结成同盟,以及在西北地区主要媒体投放频率密集宣
传广告,并在INTERNET国际互联网上发布展会信息。
2、邮寄广告:通过行业管理机构与各协会,以及承办单位庞大的数据库向海内外相关企业、
采购商和专业人士发出邀请函,确保真正有决策能力与采购实力的客户参与展会。
3、赠票计划:组织单位将印制精美请柬、门票不少于十五万份,扎扎实实做好观众组织工
作,完善的赠票计划协助展商将请柬送至最合适的用户。
4、特殊邀请:招展同时,我们特派4名专职工作人员通过请柬、参观券、电话、主办、协办单位组织(下文件)及展览会预览予目标观众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力邀甘肃、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山西、内蒙等省市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汽车制造业、摩托车制造业、飞机制造业、兵器制造业、船舶制造业、电梯制造业、军用机械制造业、轻工产品制造业、模具制造业、塑胶企业、半导体企业、专用金属加工企业、五金制品企业、电子/通讯产品企业、建材制造企业、仪器仪表企业、机电设备企业、机械进出口公司、大专院校机械系、机械设计院、研究所、其它机械制造业采购、生产及管理部门等行业的决策者光临本届博览会暨论坛会。
【参展事项】
1、 按 “参展申请表” 要求填妥表格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
2、组委会按照"先申请、先报名、先安排"的原则给各参展企业安排展位。
3、在7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电汇或转账至承办单位指定帐号,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029-87890239。
4、缴纳参展费用或定金后,如果退订部份展位,所缴定金概不退还,且不得要求以所缴定金抵缴展位费。逾期定金及余款未缴交者,视同放弃参展,组委会将即时通知候补企业参展。凡欲退展之企业请及时(或在布展一个月前)出具书面通知书。 5、承办单位收到参展费用后,即向参展商发送“展会参展确认书”。全款付清后下达“报到手册”(内含:参展通知书、酒店接待、展品运输须知、货车进兰州路线等)。
6、参展企业在办完财务手续后请将公司LOGO(120*40)、企业简介(含产品、规格、报价)电邮至chinajiaodian@163.com以便展会承办单位“买家服务部”及时为其服务。
7、承办单位将委托有关的承建商、承运商等服务机构为参展商提供各项服务,各有关服务机构的联系电话、联系人和展览会的进度安排都将登载在《参展服务指南》和展览会网站上,参展商应根据进度安排及时与有关机构取得联系,以确保展览会前期准备和布展工作的顺利进行。 8、为了让各参展商在展览期间享受到更好的服务,参展商在收到《参展报到手册》时,即时按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参展报到手册》上的各类表格;为确保展览会的专业性及安全性,参展商须按展览会规定之范围申报展品,展品与其申报展品不符,且有违反组委会相关的规定,组委会有权调整其展位或取消其参展资格,所交费用概不退还;
9、大会组委会有权根据展览会总体规划和实际参展规模对展位位置作相应调整及增、减;
【大会注意事项】
1、为保证各参展单位的展示效果,请贵单位在洽谈会现场播放录像、举办各种活动时,不得干扰临近参展单位。
2、参展单位不得在展馆内的公共区域派发任何宣传品和同类物品,上述活动只可在本展位内进行。组委会有权制止此类行为。
3、展会进行期间,参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撤展。
4、组委会有权要求参展单位撤走任何侵权的展品。
5、组委会及展馆为了维护洽谈会工作的正常秩序和展馆的使用安全,有权拆除任何未经批准或违反规定的搭建物及结构,一切费用由展商承担。
6、展商如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全部展位租用费、广告费及其它租赁费和服务费,所订展位将可能被取消,已交的参展费用将不予退还。
7、如展商违反了中国的法律、相关条例和违反了洽谈会的规定,将被取消其参展权利,组委会将不退还任何已交付的参展费用。
8、洽谈会结束后,所有展品及展台装饰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撤离展馆,超过时间而遗留在展馆内的物品,将被视为展商弃置物品。
9、紧急医疗:各参会人员,在展会期间突发疾病,请速前往就近医院接受医治。
10、防火:参展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市政府所颁布的有关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严禁压堵、损坏消防设施。各展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展馆,如发生危险事故,请听从展馆工作人员指挥,通过紧急出口,安全撤离展馆。
11、防盗:各参展单位的展品及贵重物品,在布展、展出及撤展期间要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不得将展品带离展台试用,防止发生被盗问题,确保参展期间的安全。如不按洽谈会规定办理,后果由展商自负。
【展品进出馆要求】
1、车辆管理:采购洽谈会有关道具车辆、展品车辆等出入展览中心,须按展馆负责部门的要求停放。各种车辆不得在展览中心过夜,如需停放可到展览中心收费停车场存放。
2、展品出馆规定
(1)为保证采购洽谈会安全、有序地进行,如无特别情况,在大会进行期间展品一概不得带出展馆。
(2)参展单位在撤展时,应将展品整理并装箱。
(3)参展单位携带展品出馆时,应向展馆保安人员出示组委会开出的《展品出门证》,并经过核对后方可携带展品出馆。
【布展须知】
1、国际标准展位由展览中心工程部负责搭建,各参展单位不得私自改动和拆除展台结构的任何部分。
2、布置标准展位,任何装置高度(展品除外)不应超过展墙高度(高2.5米),或延伸至公共区域。
3、特装展位高度不得超过3.5米。
4、展览中心进货门高度为2.1米。
5、所有的标准展位楣板文字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楣板文字不允许随意更改,请您正确登记填写楣板文字(公司名称)。如展商对楣板有其他要求,则需另向组委会交纳费用,基本费用为40元/条。
6、对于标准摊位,主办单位只提供220V/5A单相电源插座。如需380V的三相电源插座,请展商于2008年4月25日前告之组委会。
7、特装展位的设计、搭建、拆除必须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环保方面的法规和条例。特装展位施工须加班时,向展馆办理加班手续。
8、在进馆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在组委会办理施工手续,交纳施工管理费,方可进馆施工。
【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市文艺南路副一号和平花园B座405室
邮编:710054
电 话:029- 87805008
传 真:029-87890239
http://www.chinajiaodian.com
E-mail: chinajiaodi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