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5月28日(星期三)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5月27日-2008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5月27日下午15:00--5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总部六楼会议室(杭州市石祥路208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兴法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9,122,3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5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9,166,5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9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955,7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6%。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8,971,01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3%;反对122,500股;弃权28,800股。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8,970,49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3%;反对112,300股;弃权39,520股。 3、关于公司200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1)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18,969,01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3%;反对141,000股;弃权12,300股。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218,969,01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3%;反对141,000股;弃权12,300股。 (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218,969,01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3%;反对141,000股;弃权12,300股。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18,969,01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3%;反对143,000股;弃权10,300股。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218,966,99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3%;反对143,020股;弃权12,300股。 (6)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18,965,99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3%;反对143,800股;弃权12,520股。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218,968,79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3%;反对141,220股;弃权12,300股。 (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①增资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实施年产1万套精密风力发电机轴承技术改造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86,369,01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82%;回避132,600,000股;反对141,000股;弃权12,300股。关联股东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②增资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高档重型数控机床产业化基地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218,969,01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3%;反对141,000股;弃权12,300股。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18,967,79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3%;反对142,000股;弃权12,520股。 (10)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18,968,79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3%;反对141,000股;弃权12,520股。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8,955,178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3%;反对112,300股;弃权54,841股。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8,968,799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3%;反对112,300股;弃权41,220股。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8,968,49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3%;反对50,400股;弃权103,420股。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8,970,49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3%;反对46,420股;弃权105,400股。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均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因此以上议案均获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政村、张琦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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