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章程》修改说明
一、为了与分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的区别,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改名为会长、副会长。
二、第一章 总则
1、第一条英文缩写“CGMMIA”改为“CGMA”。
2、第二条“本协会是以泵……干燥设备”后加“、气体净化设备、溶解乙炔设备”。
3、第四条改为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登记管理机关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第十二项“政府部门”改为“有关部门”。
四、第三章 会员
1、第七条最后加“本协会授权的行业分会所吸收的会员为本协会会员”。
2、第十条第三项改为“本协会秘书处审核并报本协会理事会批准后,颁发会员证书”。
3、第十条第五项3、“报本协会……”改为“报本协会秘书处审核并报本协会理事会批准后,颁发会员证书”。
4、第十一条第六项“质询”,后加“和批评”。
5、第十四条“常年”改为“连续两年”;“本协会”后加“(包括行业分会)”;“破产”后加“和转产”。
四、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1、第十七条第一项最后加“、组织工作条例、会费交纳和管理办法”。
2、第十九条最后“半年”改为“1年”。
3、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聘任”,改为“聘请和解聘”。
4、第二十一条第六项最后加“和免职”。
5、第二十一条加第七项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原第七项改为第八项。
6、第二十四条删掉“常务理事人数……1/3”。
7、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执行”后加“会员代表大会和”。
8、第二十五条第二项“全部”改为“一、三、五、六、七、八项”。
9、第二十七条“每一季度或半年”改为“一般每半年”。
10、第二十八条开始加“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
11、第二十九条改为“本协会会长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清况,可延长任期一届。延长任期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12、第三十条增加第五项“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13、第三十条增加第六项“提名秘书长人选,提交理事会通过”。
14、第三十二条第五项“批准”,改为“提案”。
15、第三十三条改为“本协会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6、第三十三条第三项“决定”改为“拟定”;“各部(室)"前加“以及提名”;最后加“报会长批准后设置、任用”。
17、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签署”后加“部分日常工作”。
18、增加第三十四条,本协会设立会长办公会议。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有关人员列席会长办公会议行使下列职能:
一、及时研讨行业发展大计;
二、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及时研究协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
三、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及时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用。
五、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1、取消第三十四条。
2、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删掉“取得”和“合法”。
3、第三十五条第六项“正当”改为“合法”。
4、第四十一条最后加“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5、第四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届中离任之前”改为“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删掉“并办理交接手续”。
六、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2002”改为“2007";“第四届”改为“第五届”。
二00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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