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标准化工作的快速发展和“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启用,我国标准化管理形成了新的工作模式。为更好地实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国家标准报批文件的报送及审查工作,现对国家标准报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国家标准报批要求 (一)凡报批的国家标准必须是列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项目。 (二)报批国家标准,必须报送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并且应确保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一致性。 (三)应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国家标准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应在电子文件提交并确认“已上报的标准项目”在“审查部”状态后,送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 (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对报送的国家标准报批文件进行审查,报送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对存在问题的国家标准报批稿,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将根据具体情况通知报送单位,报送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予以解决。对于存在问题较多或报送单位1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对于存在问题较多或报送单位15个工作日内未予答复的国家标准,退回报送单位。电子文件同时退回。 (五)国家标准报批中的技术内容不得随意改动。 (六)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应根据标准审查意见,按GB/T 1系列标准的要求修改标准草案,形成标准报批稿; (七)标准负责报送单位按照表1的要求,编制相应的报批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批文件报送秘书处;
二、纸质文件要求 (一)纸质国家标准报批稿应图文清晰、文稿整洁、页码齐全、装订无误,便于审查和可供出版。若报批稿中个别处需作修改时,只可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 (二)纸质文件报送应使用C4号(9号)档案袋。每项标准单独装袋。档案袋正面应粘贴“国家标准报批文件清单”。
表 1
序号 |
标准报批文件名称 |
数量 |
国标 |
行标 |
1 |
上报公文(附上报标准文件清单) |
1 |
1 |
2 |
报批标准汇总表 (附电子版) |
1 |
1 |
3 |
标准报批签署单 |
2 |
1 |
4 |
标准申报表 |
2 |
2 |
5 |
标准报批稿 (附电子版) |
4 |
3 |
6 |
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 (附电子版) |
2 |
2 |
7 |
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附电子版) |
2 |
1 |
8 |
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表 (附电子版) |
2 |
1 |
9 |
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原文(复印件)和译文 |
1 |
1 |
10 |
出版用墨线图和照片 |
1 |
1 |
11 |
标准送审稿函审单(全部原件) |
2 |
1 |
12 |
强制性标准通报表 (中、英文) |
1 |
0 |
三、强制性标准报批时,应填写强制性标准通报表; 四、上报标准时需提供电子文档,请各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采用word格式编制各种上报文件,在上报纸质文件的同时将所有文件的电子文档通过E-mail传送到秘书处; 五、除上报公文、出版用墨线图和照片外,上报的其余纸质文件均采用A4幅面纸张。 |